嘉定区规划资源局2022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作者: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3-03-20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2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依据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上海市嘉定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嘉府办发〔2022〕30号),清单中区规资局行政许可清单中共计11项,分别为地名命名、更名审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临时用地审批、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公共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等设施审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建设项目竣工规划资源验收。其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和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公共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等设施审批为新增行政许可事项。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 地名命名、更名审批。该行政许可事项审批为我局地名事务中心负责,全年共计39件,均全部受理批准,全程网办。根据区府办要求,于去年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公共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等设施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以上行政许可事项2022年全年无办件量。

  •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该行政许可事项审批为我局乡村科负责,全年办件量为9件,均全部受理批准,全程网办。

  • 临时用地审批。该行政许可事项审批为我局乡村科、基础科、产业科和住房科负责,全年共计共受理72件,71件完成全流程审批,1件不予受理。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该行政许可事项审批为我局乡村科、基础科、产业科和住房科负责,全年共计共受理224件,181件完成全流程审批,43件不予受理。

  • 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该行政许可事项审批为我局乡村科、基础科、产业科和住房科负责,全年共计共受理163件,均全部受理批准,全程网办。

  • 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全年共计共受理590件,均全部受理批准,全程网办。

  • 建设项目竣工规划资源验收。全年共计共受理228件,均全部受理批准,全程网办。

  •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用地审批监督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保障用地审批质量和水平,我局积极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提升用地审批效率和效能,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按照“应报尽报、全面自查”的原则,每月对各自承担的用地审批情况进行全覆盖全口径自我检查、自我纠正,确保审批内容规范,审批材料齐全。此外,按照市规资局监督处每月下发的工作通报,结合大规划、大土地、大项目系统的监管提示,按时办结行政许可事项,将案卷逾期办结量降低到更低水平。

    四、改革创新情况

    1、以审批事项为导向,实施“一条龙”管理

    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将工程建设项目划分为产业项目、住房和公共服务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和乡村建设项目四大类型。以审批事项为导向,理顺机构职能和审批流程,由一个科室统筹一类项目全过程管理。通过流程纵向串联、业务横向整合,推动审批事项在一个科室内闭环式管理,为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统一界面,做到“一条龙”全过程管理。

    2、以建章立制为抓手,强化监督检查

    健全监督检查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指定专门科室负责审批全过程合规性监督,强化执法力量,加强告知承诺履约监管和执法,实行审批和监督分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职能从重审批向重事中事后监管上转变。

     

    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