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E5002000-2016-001 | 发布机构: | 区规划资源局 |
生效日期: | 2016年02月24日 | 文 号: | 嘉规土 〔2016〕 21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部门任免 |
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嘉规土 〔2016〕 21号关于朱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朱红同志任上海市嘉定区城建档案信息中心(上海市嘉定区地名事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嘉定区城建档案信息中心(嘉定区城建档案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马晓红同志任上海市嘉定区城建档案信息中心(上海市嘉定区地名事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嘉定区城建档案信息中心(嘉定区城建档案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卢吉勇同志任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土地管理事务中心(嘉定区土地费征收管理所)主任,免去其上海市嘉定区地籍事务管理中心、上海市嘉定区土地登记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金伟同志任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土地管理事务中心(嘉定区土地费征收管理所)副主任,免去其上海市嘉定区地籍事务管理中心、上海市嘉定区土地登记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马七亿同志任上海市嘉定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上海市嘉定区地籍事务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免去其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土地管理事务中心(嘉定区土地费征收管理所、上海市嘉定区地籍事务管理中心、上海市嘉定区土地登记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胡艳同志任上海市嘉定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上海市嘉定区地籍事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上海市嘉定区地名管理办公室(上海市嘉定区测绘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吴京同志任上海市嘉定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上海市嘉定区地籍事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上海市嘉定区地名管理办公室(上海市嘉定区测绘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