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区规划资源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6月07日 文 号: 沪嘉府土〔2022〕074号
关键词: 嘉定区华亭镇 主题分类: 用地审批

关于批准上海市嘉定区土地储备中心对嘉定区华亭镇2101号地块实施前期开发的通知(沪嘉府土〔2022〕074号)

发布时间:2022-06-07 浏览次数: 【字体:

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为上海市嘉定区土地储备中心对嘉定区华亭镇2101号地块实施前期开发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请示》收悉。

经查,该储备项目位于嘉定区华亭镇,四至范围为:东至华高路,南至川泾,西至陆浜,北至地块边界。涉及嘉定区国有土6439.8平方米(系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土〔2022〕472号文批准农转用、征收范围内土地)。

另查,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以嘉发改储〔2021〕6号文批准上海市嘉定区土地储备中心实施土地基础性开发;对此储备范围,你局以沪嘉规划资源选预〔2021〕45号文核定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现经审核,同意依法收回上述图示范围6439.8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根据《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有关规定,将上述土地使用权交由上海市嘉定区土地储备中心实施前期开发。

请嘉定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对相关《上海市不动产权证》办理注销登记。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2022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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