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区规划资源局 | |
| 发文日期: | 2022年06月13日 | 文 号: | 沪嘉府土〔2022〕112号 |
| 关键词: | 工业区2110号地块 | 主题分类: | 用地审批 |
关于批准上海市嘉定区土地储备中心对嘉定工业区2110号地块实施前期开发的通知(沪嘉府土〔2022〕112号)
嘉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为上海市嘉定区土地储备中心对嘉定区嘉定工业
区2110号地块实施前期开发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请示》收悉。
经查,该储备项目位于嘉定工业区,四至范围:东至和陈公路,南至朗秀路,西至地块边界,北至朱门泾。涉及嘉定区国有土地 21046.4平方米,已按规定程序办理收地事项,收地批复文号为:沪嘉府土〔2022〕108号。
另查,对此前期开发项目经嘉定区发改委嘉发改储〔2022〕7号文核发项目批复;对此项目用地范围,你局以沪嘉规划资源选预〔2022〕66号文核发规划土地意见书。
现经审核,同意依法收回上述图示范围21046.4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根据《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有关规定,将上述土地使用权交由上海市嘉定区土地储备中心实施前期开发。
请嘉定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对相关《上海市不动产权证》办理
注销登记。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