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区规划资源局 | |
| 发文日期: | 2022年06月17日 | 文 号: | 沪嘉府土〔2022〕121号 |
| 关键词: | 马陆镇2103号地块 | 主题分类: | 用地审批 |
关于批准上海市嘉定区土地储备中心对马陆镇2103号地块实施前期开发的通知(沪嘉府土〔2022〕121号)
你局《关于为上海市嘉定区土地储备中心对马陆镇2103号地块实施前期开发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请示》收悉。
经查,该储备项目位于嘉定区马陆镇,四至范围:东至朝鸣路,南至双丁河,西至赵泾河,北至陈安路。涉及嘉定区集体土地28312.5平方米,系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土〔2022〕553号文批准农转用和征收集体土地。
另查,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以嘉发改储〔2021〕22号文核发项目批复;对此项目储备范围,已由你局以沪嘉规划资源选预〔2021〕116号文核发规划土地意见书。
现经审核,同意依法收回上述图示范围28312.5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根据《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有关规定,将上述土地使用权交由上海市嘉定区土地储备中心实施前期开发。
请嘉定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对相关《上海市不动产权证》办理注销登记。待完成该储备地块的前期基础性开发并具备供地条件之后,另行办理该项目供地手续。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