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区规划资源局 | |
| 发文日期: | 2022年06月22日 | 文 号: | 沪嘉府土〔2022〕125号 |
| 关键词: | 嘉定区南翔镇 | 主题分类: | 用地审批 |
关于批准上海市嘉定区土地储备中心对嘉定区南翔镇2005号地块实施前期开发的通知(沪嘉府土〔2022〕125号)
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为上海市嘉定区土地储备中心对嘉定区南翔镇2005号地块实施前期开发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请示》收悉。
经查,该储备项目位于嘉定区南翔镇,四至范围:东至鹤槎南路,南至地块边界,西至华曹江,北至翔江公路。涉及嘉定区国有土地2581.9平方米,集体土地9245.5平方米。其中涉及2052.4平方米国有土地已经沪嘉府土〔2022〕124号文批准收地,其余529.5平方米国有土地为城镇公地;另9245.5平方米集体土地已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土〔2022〕559号文批准农转用和征收土地。
另查,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以嘉发改储〔2021〕14号文批准上海市嘉定区土地储备中心实施土地基础性开发;对此储备范围,你局以沪嘉规划资源选预〔2021〕50号文核定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现经审核,同意依法收回上述图示范围11827.4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根据《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有关规定,将上述土地使用权交由上海市嘉定区土地储备中心实施前期开发。
请嘉定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对相关《上海市不动产权证》办理注销登记。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2022年0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