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2025-00000201 | 发布机构: | 区规划资源局 |
| 发文日期: | 2025年06月16日 | 文 号: | 沪嘉府土[2025]77号 |
| 关键词: | 嘉定区安亭新镇 | 主题分类: | 用地审批 |
关于为建设嘉定区安亭新镇二期JDC3-0302单元初级中学新建工程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为建设嘉定区安亭新镇二期JDC3-0302单元初级中学新建工程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收悉,根据《土地管理法》以及本市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该建设项目位于安亭镇,地块四至范围:东至13-02地块,南至补偿河,西至春甸路,北至德亭路(详见规划土地意见书附图)。根据权属报告,建设用地范围内涉及国有建设用地163.45平方米,土地权属属上海国际汽车城新安亭联合发展有限公司。现申请收回上述工程范围内涉及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经查,该建设项目已经上海市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嘉发改社审(2024)16号)文批复;该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已由你局(沪嘉规划资源选预〔2024〕86号)文核发规划土地意见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的规定,同意收回国有建设用地163.45平方米的使用权。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应落实有关土地补偿工作,并按规定办理土地供应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2025年0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