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2025-00000205 | 发布机构: | 区规划资源局 |
| 发文日期: | 2025年07月02日 | 文 号: | 沪嘉府土[2025]81号 |
| 关键词: | 北虹桥地区 | 主题分类: | 用地审批 |
关于为建设嘉定区江桥镇北虹桥地区JDPO-1002、JDPO-1003单元57-05、88-02、58-01、67-04、68-04地块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为建设嘉定区江桥镇北虹桥地区JDPO-1002、JDPO-1003单元57-05、88-02、58-01、67-04、68-04地块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收悉,根据《土地管理法》以及本市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该建设项目位于江桥镇,地块四至范围:东至江桥路-新福路、南至沐福路、西至沐泽路-九曲港、北至桥鸿路。根据权属报告,建设用地范围内涉及国有建设用地43.44平方米,土地权属属民航上海管理局通信导航站。现申请收回上述工程范围内涉及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经查,该建设项目已经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以沪建旧改〔2016〕710号文确认实施方案,上海市城市更新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沪建房管〔2024〕621号文确认实施方案调整备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的规定,同意收回国有建设用地43.44平方米的使用权。上海市嘉定区土地储备中心应落实有关土地补偿工作,并按规定办理土地供应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2025年07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