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2025-00000212 | 发布机构: | 区规划资源局 |
| 发文日期: | 2025年07月24日 | 文 号: | 沪嘉府土[2025]99号 |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用地审批 |
关于批准收回嘉定区北虹桥地区JDP0-1002、JDP0-1003单元67-04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和该项目协议出让供地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收回嘉定区北虹桥地区JDP0-1002、JDP0-1003单元67-04地块(城中村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及供地方案”的请示已收悉。
经查,该地块涉及使用国有土地11433.48平方米(其中出让面积11433.48平方米),业经嘉定区人民政府沪嘉府土(2025)82号文批准实施前期开发。
另查,该地块经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以沪建旧改(2016)710号文确认实施方案;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经你局嘉规划资源询(2025)117号文确定。
现经我府审核,根据《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有关规定,依法收回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11433.48平方米土地由你局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并纳入全生命周期管理。
协议出让的意向用地者应与你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用地。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2025年0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