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2025-00000228 | 发布机构: | 区规划资源局 |
| 发文日期: | 2025年08月06日 | 文 号: | 沪嘉府土〔2025〕109号 |
| 关键词: | 发动机一厂 | 主题分类: | 用地审批 |
关于批准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发动机一厂改变土地权利性质(划拨转出让)存量盘活的通知(沪嘉府土〔2025〕109号)
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你局《关于上报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发动机一厂改变土地权利性质(划拨转出让)存量盘活的请示》收悉。
经查,你局已以嘉规划资源询〔2025〕3号文核提规划条件,区产业部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已分别出具意见。经土地勘测定界,地块出让面积为99269.31平方米,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关于本市盘活存量工业用地的实施办法》、《关于上海市推进产业用地高质量利用实施细则(2020版)》有关规定,同意嘉定区安亭镇JDC3-0602单元14-03、14-06、14-07地块实施存量盘活进行划拨转出让产业用地升级,出让面积99269.31平方米国有土地按照现规划条件,由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实施存量盘活,另剩余7259.58平方米国有土地维持划拨,由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使用。
二、请你局按照盘活方案确定的地块盘活利用条件及方式,组织实施。
三、委托你局代区政府,与实施主体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特此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2025年08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