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2025-00000230 | 发布机构: | 区规划资源局 |
| 发文日期: | 2025年08月07日 | 文 号: | 沪嘉府土〔2025〕112号 |
| 关键词: | 大型居住社区黄渡基地 | 主题分类: | 用地审批 |
关于为建设大型居住社区黄渡基地一期(弘昶、新方、赫达富、赛商、静安建筑、国宏、金城)地块项目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沪嘉府土〔2025〕112号)
嘉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为建设大型居住社区黄渡基地一期(弘昶、新方、赫达富、赛商、静安建筑、国宏、金城)地块项目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收悉,根据《土地管理法》以及本市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该地块位于安亭镇,地块四至范围:东至赵塔路,南至曹安公路,西至盐铁塘,北至春柏路。建设用地范围内涉及国有建设用地74919.24平方米。
经查,该建设项目已经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沪发改城(2012)041号)文批复;该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已由你局(沪嘉规划资源选预〔2025〕17号)文核发规划土地意见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的规定,同意收回国有建设用地74919.24平方米的使用权。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上海市嘉定区土地储备中心应落实有关土地补偿工作,并按规定办理土地供应手续。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2025年08月0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