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2025-00000238 | 发布机构: | 区规划资源局 |
| 发文日期: | 2025年08月13日 | 文 号: | 沪嘉府土〔2025〕119号 |
| 关键词: | 嘉定区南翔镇 | 主题分类: | 用地审批 |
关于为建设嘉定区南翔镇 JDC2-0202 单元 17-07地块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沪嘉府土〔2025〕119号)
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为建设嘉定区南翔镇JDC2-0202单元17-07地块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收悉,根据《土地管理法》以及本市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该建设项目位于南翔镇,地块四至范围:东至沪宜公路、南至嘉美路、西至北张泾、北至竖张泾。根据权属报告,建设用地范围内涉及国有建设用地21675平方米,土地权属属上海狮城纺织有限公司。现申请收回上述工程范围内涉及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经查,该建设项目已经嘉定区发改委以嘉发改储〔2023〕31号文批准土地储备;对此项目用地范围,我局以沪嘉规划资源选预〔2025〕20号文核发规划土地意见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的规定,同意收回国有建设用地21675平方米的使用权。上海市嘉定区土地储备中心应落实有关土地补偿工作,并按规定办理土地供应手续。
特此批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