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2025-00000332 | 发布机构: | 区规划资源局 |
| 发文日期: | 2025年09月03日 | 文 号: | 沪嘉府土〔2025〕134号 |
| 关键词: | 东部社区38-01地块 | 主题分类: | 用地审批 |
关于批准撤销《关于批准收回嘉定区南翔镇东部社区38-01地块实施公开出让的通知》的通知(沪嘉府土〔2025〕134号)
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你局关于《关于撤销〈关于批准收回嘉定区南翔镇东部社区38-01地块实施公开出让的通知〉的请示》收悉。
经查,该地块由上海市嘉定区土地储备中心于2011年5月12日,2012年6月18日完成收储工作(沪嘉府土[2011]149号、沪嘉府土[2012]169号)。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于2018年5月3日核发了《关于批准收回嘉定区南翔镇东部社区38-01地块实施公开出让的通知》(沪嘉府土[2018]35号)。
现经我府审核,同意撤销《关于批准收回嘉定区南翔镇东部社区38-01地块实施公开出让的通知》(沪嘉府土[2018]35号),并根据《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有关规定,由上海市嘉定区土地储备中心实施前期开发。
特此批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