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5-00000333 发布机构: 区规划资源局
发文日期: 2025年09月04日 文 号: 沪嘉府土〔2025〕135号
关键词: 安亭镇 主题分类: 用地审批

关于批准调整收回嘉定区安亭镇JDC3-0601 单元、JDC3-0602 单元 03-08、03-09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的批复(沪嘉府土〔2025〕135号)

发布时间:2025-09-04 浏览次数: 【字体:

嘉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调整收回嘉定区安亭镇JDC3-0601单元、JDC3-0602单元03-08、03-09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的请示》收悉,根据《土地管理法》以及本市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该建设项目位于嘉定区安亭镇,四至范围:东至汤家浜、南至和静路、西至洛浦路、北至民丰路。根据权属报告,建设用地范围内涉及国有建设用地192797.22平方米,土地权属属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192549.82平方米(其中涉及沪(2018)嘉字不动产权第027463号192089.06平方米、沪(2023)嘉字不动产权第501835号258.90平方米、沪(2023)嘉字不动产权第501833号201.86平方米),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215.76平方米(嘉府土(2003)0326号),国有绿化用地31.64平方米(嘉府土(2003)0326号)。

经查,该项目经嘉定区发改委嘉发改储〔2024〕3号文批准土地储备;对此项目用地范围,你局以沪嘉规划资源选预〔2024〕31号文核发规划土地意见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的规定,同意收回国有建设用地192797.22平方米的使用权。上海市嘉定区土地储备中心应落实有关土地补偿工作,并按规定办理土地储备手续。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2025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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