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E5303000-2021-007 发布机构: 区规划资源局
生效日期: 2021年08月23日 文 号: 嘉规划资源[2021]15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嘉规划资源[2021]15号

关于申请区政府委托区规划资源局审批若干征地事项的请示

发布时间:2021-08-23 浏览次数: 【字体:

区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国务院第132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在《土地管理法》的基础上对土地征收程序作了更为具体的规定。为保障我区征地工作在《条例》实施后有序开展,现申请区政府委托区规划资源局开展征地工作中的有关审批事项,并对审批材料和相关公告用章情况一并确认,具体如下:

一、委托事项

1、审批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

2、组织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订工作;

3、审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二、确认事项

1、征收土地预公告加盖“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土地管理专用章”发布;

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加盖“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土地管理专用章”发布;

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审批后加盖“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土地管理专用章”。

以上事项当否,请批示!

 

附件:1.关于申请区政府委托区规划资源局审批若干征地事项的情况说明

2.关于我区征地补偿工作中若干问题的请示

 

 

 

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23日